兰州市项目评审中心

xmpszx.lanzhou.gov.cn

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项目合同评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10-09浏览次数: 字号:[ ]

事项名称

项目合同评审办事指南

承办处室

合同评审处

设定依据

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

办理材料

1.项目单位评审申请;

2.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3.拟签合同草案。

办理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国土规划大厦13楼

办理时间

1.施工、勘察合同5.5个工作日;

2.设计、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合同5个工作日;

3.监理、咨询合同4.5个工作日;

4.招标代理合同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31-8893704

监督投诉电话

0931-8414629

办理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申请或相关部门委托函;

2.提交评审所需资料;

3.承办处室预审,预审合格办理收件,预审不合格予以退件;

4.分管领导、综合处办理收件程序;

5.承办处室审阅资料后形成初步评审结论,移交综合处稽查复核;

6.综合处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并报项目承办处室分管领导审核;

7.分管领导审核后返承办处室清稿;

8.形成审核结论,承办处室向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

9.出具评审报告;

10.资料留存。

备  注

1.评审开始时间为受理项目次日时间;

2.建设单位不同意评审结论,修改调整时限不在本时限范围内。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