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项目合同评审办事指南 |
承办处室 | 合同评审处 |
设定依据 | 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 |
办理材料 | 1.项目单位评审申请; 2.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3.拟签合同草案。 |
办理地点 | 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国土规划大厦13楼 |
办理时间 | 1.施工、勘察合同5.5个工作日; 2.设计、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合同5个工作日; 3.监理、咨询合同4.5个工作日; 4.招标代理合同4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931-8893704 |
监督投诉电话 | 0931-8414629 |
办理程序 | 1.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申请或相关部门委托函; 2.提交评审所需资料; 3.承办处室预审,预审合格办理收件,预审不合格予以退件; 4.分管领导、综合处办理收件程序; 5.承办处室审阅资料后形成初步评审结论,移交综合处稽查复核; 6.综合处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并报项目承办处室分管领导审核; 7.分管领导审核后返承办处室清稿; 8.形成审核结论,承办处室向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 9.出具评审报告; 10.资料留存。 |
备 注 | 1.评审开始时间为受理项目次日时间; 2.建设单位不同意评审结论,修改调整时限不在本时限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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