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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瞄准特定重点对象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贫困户相关最高补助达2.5万元

发布日期:2018-08-15 字号:[ ]


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将以“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对他们的最高补助达2.5万元。据了解,今年将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76万户,同步完成其他农户危房改造;2019年实施剩余的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2020年全面收尾。

《方案》明确了补助标准,省级补助按照“两州一县”、省定深度贫困县及其他县区三个层面分别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各地按农户贫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四类重点对象由中央资金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共同提供补助,其他农户由省级财政资金提供补助。其中,“两州一县”的四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5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的四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0.8万元;其他县市区的四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0.8万元。

在建设标准方面,我省将严格按照相关建筑要求和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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