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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1-28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是兰州市政府的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是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承担着全市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或者实施方案、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合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评审或评估,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以及对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审查。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科、项目评估科、预决算审查科、资金审核科、合同评审科、轨道交通项目审查科、社会稳评和法规科,共计七科一室。

2、人员设置情况

市编办核定编制人数31人,2023年实有参公事业编人员29人,市人社局备案合同制人员33人。与上年相比较,参公事业编人员退休1人,合同制人员新增2人。现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部门 2023年预算共安排资金1162.99万元,较上年减少259.81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1162.99万元,较上年减少259.81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我中心无下属单位。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人员支出687.41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687.41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我中心无下属单位。明细如下:基本工资129.24万元、津贴补贴84.39万元、养老保险33.94万元、医疗保险17.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2万元、住房公积金39.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6.57万元、退休费0.07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54.19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54.19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我中心无下属单位。明细如下:办公费2.49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取暖费6.22万元、差旅费1.95万元、培训费1.94万元、工会经费1.62万元、福利费5.0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3年基本支出共支出741.6万元,较上年增加48.2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聘用人员增加,使人员基本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421.39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421.39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我中心无下属单位。较上年减少308.0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 2023年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421.3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评审费400万元,评审业务相关经费17.44万元,法律顾问咨询费3.95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 2023 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421.39万元,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二级单位支出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 2023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 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 2023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本

级支出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 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 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级“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我中心无下属单位。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54.1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4.19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我中心无下属单位。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2.49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取暖费6.22万元、差旅费1.95万元、培训费1.94万元、工会经费1.62万元、福利费5.0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1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11.1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购买服务400万元;评审业务相关费7.2万元;法律顾问咨询费3.9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固定资产原值总计541.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1.79万元,其中:房屋549.5平方米,净值104.97万元;通用设备318台,净值40.45万元;专用设备72台,净值1.95万元;图书529本,净值1.74万元;家具用具486件,净值27.79万元。

我中心2022年无形资产原值总计42.1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9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一是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各科室具体落实考核工作的绩效考核小组。二是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对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的要求,按照指标名称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行设计,首先,明确绩效评价等级划分与指标;其次,对相关指标进行解释,并拟定评分标准和考评方式;最后,项目执行科室与办公室协商研究,对指标体系设计提出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考评可行性、客观性、全面性。确保指标体系符合法律法规、符合评审工作政策要求;与本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2〕11号)的通知要求, 我中心紧紧围绕评审职责、根据行业发展特点,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分别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填报,完整地衡量了单位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一级指标分为投入和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六项,三级指标及对应具体分值。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1-8月市级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2〕10号)的要求,我中心对2022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进行监控,结果为本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运行总体较好,评审工作推进有力,项目经费按专项进行明细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本部门实施通过动态监控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项目支付进度缓慢,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因客观原因使部分政府投资评审项目评审结论尚未确定,故评审费支付缓慢。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中心按财政部门有关动态监管管理的要求,逐步整改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支出率达到100%,其他各项目也都完成支付进度。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2〕6号)的要求,我单位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通过“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2021年的项目进行了自评。

2021年度我中心预算项目及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通过自评,进一步完善了我单位的自评工作机制,强化了财务科与业务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细化了内部责任分工。兰州市财政局2022年5月16日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在2022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过程中,我中心预算申报基本科学合理,内控制度完善,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资金,严格执行绩效管理,但还是存在因评审业务增加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预算经费不足的问题,在下一年度我中心将进一步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争取足额保障评审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于常年性、延续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下一年度原则上应当优先保障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我中心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应当根据分数按相应比例扣减项目预算额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下一年度取消该项目。我中心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继续保障项目预算。

(二)2022 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说明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资金 799.53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79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涉及财政支出79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我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3.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 

                            2023年1月28日

2023年预算公开表-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xls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xlsx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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