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对《兰州市博物馆综合展示楼重建及基本陈列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安防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主要评审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兰州市博物馆位于市城关区庆阳路240号,本工程是该馆综合展示楼及东、西展示厅安装监控等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是:在博物馆四周和走廊部位安装红外幕帘探测器及对射探测器组成的周界报警系统,正院安装固定云台摄像机,对博物馆内广场进行全方位监视和录制。博物馆四周和院内安装130万像素红外网络智能球型摄像机4套、130万像素红外网络彩色半球型摄像机4套、130万像素红外网彩色数字摄像机68台。监控中心安装集中管理服务器1台、安装巡更软件1套、网络集中管理软件1套、客户端管理机1台、电视墙1套、核心交换器1台。入侵报警系统中安装报警主机1套、报警管理电脑及管理软件各一套、红外双鉴探测器35只、红外幕帘式探测器8只、玻璃破碎探测器2个、红外对射探测器2对。出入口控制系统安装单门控制器及门禁软件各1套。机房其他设备包括:手持无线对讲机4个、控制室配电箱1个及打印机1台等设备。
二、评审结论
送审工程费用80.75万元,审定后70.45万元,审减10.30万元。审减的主要原因:
(一)工程量计算差值
安防穿线管工程量计算错误,审减2.10万元;
(二)材料价差
红外彩色网络电视机、设备液晶显示器、电视墙等设备按市场询价计入,审减9.20万元;
(三)定额套用
(1)不间断电源定额套用有误,审减0.34万元;
(2)电视墙定额套用有误,调增1.42万元。
3、取费标准
二次搬运费不应计取,审减0.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