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考核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现将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项目评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及评审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公众更了解评审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项目评审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中心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评审报告”“工作动态”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发布中心评审工作情况和“兰州模式”运行情况,全面公开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提升群众对评审工作的关注度,对“兰州模式”的知晓率。同时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和承担的业务工作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计1177条,点击量达到16万次,主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渠道,通过“兰州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今日头条公众号转载发布政务信息271条,有效提高群众对政务活动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中心2023年度没有接到一起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全年申请总数共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全面、准确、及时公开项目评审领域政务工作动态,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持续加大信息审核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掌握项目评审领域舆情动态,强化意识形态网络阵地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时刻听从党中央号召,时刻为党中央发声。加大与各大主流媒体的呼应,做到在关键领域和时间节点实现统一发声、集中发声、有效发声。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今日头条公众号、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心项目评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先后细化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任务有分解、落实有结果。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发布审查要求,依据法律规定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项目评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但对标高标准严要求,仍然存在差距:一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重点领域信息保障能力还需不断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深入拓展。
2024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基本要求,把强化信息工作作为“双坚双培双提升”的重要内容,以持续优化“独立公正全过程”评审“兰州模式”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一是持续优化载体建设,有效拓展公开渠道和覆盖面。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项目评审权威信息。三是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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