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组织以及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完成中心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对党员以及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支持他们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中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发展青年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如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以及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